为推进设计学省一流学科建设,积极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开展高水平论文研究,提升研究生论文质量,现启动2019年研究生优秀论文培养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特此通知。
一、评选原则
本基金用于资助具有发表SCI、SSCI、EI、MEDLINE、A&HCI 、CSCD、CSSCI收录期刊及国内一级期刊(浙大标准)论文潜力的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和论文工作,项目评选按“科学公正、注重创新、严格筛选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进行,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研究能力和预期学术成果。
二、申报条件
凡具有发表SCI、SSCI、EI、MEDLINE、A&HCI 、CSCD、CSSCI收录期刊及国内一级期刊(浙大标准)论文潜力的设计学全日制研究生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,均可申报。
(一)学风端正,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成绩优良;
(二)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,有较好的理论创新或应用前景;
(三)科研能力强,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。成果要求以浙江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,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,鼓励研究生本人第一作者、导师为通讯作者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申请人经导师同意,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。
(二)学院组织专家审核申请人材料,进行初选、确定资助对象,结果报校学位办。
(三)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和导师与学院签订预期成果协议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。
四、资助与考核
(一)本基金2019年3月、9月各申报一次,遴选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0人。
(二)基金资助期限:一般为1年。
(三)获资助的研究生,给予5000元/人的经费资助。
(四)获资助的研究生应在项目资助结束前,对照协议撰写总结报告,经导师同意后,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确定其是否通过考核。对因非客观原因导致未达到预期成果的,终止资助。
(五)立项后发放总资助经费的60%。考核通过后,一次性发放其余40%。
说明:SCI、SSCI、EI、MEDLINE、A&HCI 、CSCD、CSSCI收录期刊及国内一级期刊(浙大标准)目录以学校查询收录为准。
有意申报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的同学,请于2019年03月01日之前将申报书(附件1)和承诺书(附件2)上报艺设学院教科办,联系人:郭老师86843289
艺术与设计学院教科办
2019年1月17日
附件:1.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申报表
附件:2.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立项承诺书
附件:3.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管理暂行办法
附件:4.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(2018版)